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领会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科研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暑假期间使用科研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提醒教育,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操作责任,引导科研实验室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认真排查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要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请贵单位对所属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隐患的排查,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监控工作,杜绝试剂药品、危险废弃物泄露和流失等违规现象,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使用燃气的科研实验室要全面排查燃气使用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三、加强假期开放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通过安全培训,自觉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要规范实验着装并配合管理。
2.不得在实验室饮食或储存食品、饮料等个人生活物品。不得做与实验、研究无关的事情。
3.未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允许不得将外人带进实验室。
4.不得将腐蚀性化学品、毒性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保存在一起,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及操作规范。
5.实验室内严禁私拉电线,使用插座前需了解额定电压和功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插座,必须保证插排等电源设备的安全性。
6.节约用电。离开实验室前应关闭空调、照明灯具、计算机等用电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的主体责任。对于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要规范实验室使用管理,安排值班人员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状况,确保通讯畅通,对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并做好检查巡查记录,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联系人:吴京蔚 迟源
联系电话:65552 67529
校内报警电话
3675110、3675119
社会服务应急处置电话
公安:110 火警:119
急救:120 交通: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