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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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相关领域或类别)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2-10-19 17:36:36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辽宁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细则(暂行)》(辽财教规〔2021〕6号)等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相关领域或类别)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相关领域或类别

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相关领域或类别)包括:生物医药领域、社会发展领域、高新和信息技术领域、农业领域、自由探索类杰出青年基金

二、支持或申报方向

   见附件1-5相关领域或类别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 (http://218.60.151.64),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具体见附件1-5相关领域或类别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99:00至2022年10月25日17:00,项目负责人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并将有关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单位。

各二级单位须于2022年10月26日15:00前将附件6(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将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附件等按顺序装订纸质一式一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附件等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五、有关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符合相关领域或类别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注意在研项目要求、项目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等)。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3)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

3.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得在网上申报,直接向省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由相关计划归口部门指定专人受理。

4.各二级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以审核。

5.学校对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相关领域或类别),实行限项推荐。将根据上报情况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方式如需补充材料学校再另行通知。择优推荐项目,经由省科技厅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六、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人:
刘万鹏(666164)

于学文(62133)

2.主管处室联系人:见相关领域或类别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3.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张丽娜

联系电话:024-23983158,17612488647、18640558881

附件:

附件1-5.相关领域或类别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附件6.项目汇总表(中央引导地方)


  • 附件【附件1-6.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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