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推动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根据《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辽科协发〔2017〕13号),现开展2021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工作(详见附件1)。
请各学院于11月29日11点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上交至科技处304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KjcA@jzmu.edu.cn,并标注“单位或部门+2021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字样。
联系人:刘学峰
电 话:4673086
科技处
2021年1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21年辽宁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的通知
下一条:科技处关于统计2021年科技工作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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